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5 含铅废水


6.5.1  铅蓄电池生产中,应有防止铅粉、铅膏和硫酸等散落和滴漏的措施,并应提高废电解液的再生率和回收率。

6.5.2  含铅废水,应经过中和、絮凝、沉淀和过滤处理。
 

条文说明

6.5.1  铅蓄电池制造厂废水中主要含有铅粉、铅离子和硫酸,含铅粉浓度在100mg/L以下,铅离子10mg/L左右,废水pH值为2~5,应首先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水中铅、酸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6.5.2  目前大部分铅蓄电池制造厂采用的含铅废水处理的方法为中和、凝聚、沉淀和过滤,处理后水均能达到排放标准,采用碳酸钠作为中和剂能够更稳定的保证铅处理效果。

    当废水pH值在2~3时,宜采用二级中和处理;pH值可采用自动控制,以保证处理效果。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50894-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