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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 组合值系数的确定方法


E.6.1  可变作用组合值系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原则:

    在可变作用分项系数和抗力分项系数已确定的前提下,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可变作用参与组合的情况,确定的组合值系数应使按分项系数表达式设计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与目标可靠指标具有最佳的一致性。

E.6.2  可变作用组合值系数的确定可采用下列步骤:

    1  以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为基础,选定代表性的结构或结构构件(或破坏方式)、由一个永久作用和两个或两个以上可变作用组成的组合和常用的作用效应比(主导可变作用效应标准值与永久作用效应标准值的比值,伴随可变作用效应标准值与主导可变作用效应标准值的比值);

    2  根据已经确定的分项系数,计算不同结构或结构构件、不同作用组合和常用作用效应比下的抗力设计值;

    3  根据已经确定的抗力分项系数,计算不同结构或结构构件、不同作用组合和常用作用效应比下的抗力标准值;

    4  计算不同结构或结构构件、不同作用组合和常用作用效应比下的可靠指标;

    5  对选定的所有代表性结构或结构构件、作用组合和常用的作用效应比,优化确定组合值系数,使按分项系数表达式设计的结构或结构构件的可靠指标与目标可靠指标具有最佳的一致性;

    6  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对优化确定的组合值系数进行判断,必要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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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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