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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防雷要求


9.2.1  系统的防雷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的规定。

9.2.2  系统的交流输入宜安装具有4+0保护模式的交流电源SPD,其最大通流容量不应小于40kA(8/20μs)。

9.2.3  电涌保护器应有防自燃的热脱扣装置。

9.2.4  电涌保护器应串接相匹配的断路器(熔断器),保护断路器(熔断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前级供电线路断路器(熔断器)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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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高压直流电源设备工程设计规范 GB512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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