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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单元式幕墙专项要求
10.1 性能
10.1.1 应符合本标准5.1和5.2的要求,并满足设计要求。
10.1.2 宜参照附录D进行现场淋水试验。
10.2 材料
单元式幕墙的材料应符合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要求。
10.3 组件装配工艺质量要求
10.3.1 单元框架的组装要求
10.3.1.1 单元框架的竖向和横向构件应有足够的刚度并连接可靠,单元部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刚度和结构牢固度,在组装和安装过程中不变形、不松动。
10.3.1.2 单元框架的构件连接和螺纹连接处应采取有效的防水和防松措施,工艺孔应采取防水措施。
10.3.1.3 单元主框架和单板副框架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8的要求。
10.3.2 面板固定装配要求
面板的固定装配应符合本标准第6、7、8、9章的要求。
10.3.3 密封胶条的装配要求
10.3.3.1 对接型单元部件四周的密封胶条应周圈形成闭合,且在四个角部应连接成一体。
10.3.3.2 插接型单元部件的密封胶条在两端头应留有防止胶条回缩的适当余量。
10.3.4 单元部件和单板组件的装配要求
单元部件和单板组件装配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9的要求。
10.4 组件组装质量要求
10.4.1 单元锚固连接件的安装位置允许偏差为±1.0mm。
10.4.2 单元部件连接
10.4.2.1 插接型单元部件之间应有一定的搭接长度,竖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mm,横向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mm。
10.4.2.2 单元连接件和单元锚固连接件的连接应具有三维可调节性,三个方向的调整量不应小于20mm。
10.4.2.3 单元部件间十字接口处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10.4.2.4 单元式幕墙的通气孔和排水孔处应采用透水材料封堵。
10.4.3 单元部件组装就位后幕墙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0的要求。
10.5 外观质量
10.5.1 面板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6、7、8、9章的要求。
10.5.2 幕墙外露表面耐候胶应与面板粘接牢固,幕墙面板接缝应符合6.5.5的要求。
10.5.2 幕墙外露表面耐候胶应与面板粘接牢固,幕墙面板接缝应符合6.5.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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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材料标准
- 附录B(资料性附录)采光顶与金属屋面要求
- 附录C(资料性附录)石材弯曲强度试验值的标准值计算方法
- 附录D(资料性附录)现场淋水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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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F(规范性附录)耐撞击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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