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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采暖工程


主控项目

17.3.1 发热电缆的接地线应与电源的接地线连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7.3.2 散热器应位置准确、固定牢固、配件齐全,无渗漏,表面应色泽均匀,无脱落、损伤等外观缺陷。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17.3.3 室内供暖管、控制阀门、散热器片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紧密、无渗漏。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17.3.4 地面的固定设备和卫生设备下面,不应布置发热电缆、低温加热水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7.3.5 散热器支架、托架应安装牢固,背面与装饰后墙表面垂直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暗敷散热器管路的阀门部位应留设检修孔。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一般项目

17.3.6 低温热水采暖系统分水器、集水器分支环路应符合设计的要求;分支环路供回水管上应设置阀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7.3.7 温控器设置附近应无散热体、遮挡物。安装应平整,无损伤,液晶面板应无损坏。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17.3.8 辐射采暖系统分水器、集水器上均应设置手动或自动排气阀。

    检验方法:手试、观察检查。

17.3.9 采暖分户热计量系统入户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维护和观察。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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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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