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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绝热层


6.3.1 绝热材料可采用机械固定、空铺或粘结等方法铺设。板状绝热材料宜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

6.3.2 板状绝热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层应平整、干燥、干净;

    2 铺设应紧贴基层,铺平垫稳、拼缝严密,错缝铺设、固定牢固;

    3 绝热板材多层铺设时,上下层绝热板材的板缝不应贯穿;

    4 绝热层上覆或下衬的保护板及构件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5 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固定件的规格、布置方式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3.3 绝热板材的固定垫片应与绝热板材表面平齐;固定件应垂直固定在受力层上;固定件穿透钢板不应少于20mm,嵌入混凝土基层不应少于30mm,嵌入木板的有效深度不应小于25mm。

6.3.4 当板状绝热材料采用机械固定法施工时,固定件的数量和位置应符合表6.3.4的规定。

表6.3.4 板状绝热材料固定件数量和位置

注:其他类型绝热板材固定件布置设计由系统供应商提供。


条文说明
6.3.3 混凝土屋面板应采用混凝土专用螺钉。
6.3.4 根据不同绝热材料的规格和性能(材料尺寸、尺寸稳定性、变形应力等),所需的固定件数量会有不同要求。不满足固定件数量及固定位置要求的固定将可能引起绝热层变形甚至导致屋面系统提前破坏。
    固定绝热材料的固定件数量除与绝热材料的材质有关,也与屋面坡度和大小有关,当屋面坡度较大时,宜适当增加固定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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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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