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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饰面工程


8.5.1 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饰面应进行防水透气性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涂料饰面系统的水蒸气湿流密度不宜小于1.3g/(㎡·h);
    2 当采用非透气面砖时,拼缝处应设置排湿孔,孔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800mm。
8.5.2 当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用于卫生间、淋浴间墙体时,整片墙体应做防水处理。
8.5.3 屋(楼)面板底及拼装墙板内墙面宜采用薄抹灰饰面。
8.5.4 冬期饰面施工应有保温措施,操作场所应有防寒、防冻设施。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8.5.5 当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与其他材料处在同一表面时,两种不同材料的交界缝隙处应采用正交粘贴耐碱玻纤网格布聚合物水泥加强层后方可进行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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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JGJ/T 1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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