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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泡沫混凝土料浆制备


4.4.1 泡沫混凝土料浆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料顺序宜先投入细骨料、水泥、粉煤灰及其他掺合料,搅拌1min后再投入2/3的用水量搅拌1min以上,然后加入剩余水量和外加剂搅拌5min以上,泡沫混凝土料浆应充分搅匀,不应有粉体料硬块;
    2 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时,料浆搅拌时间不得少于10min;
    3 生产过程中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每个工作班不应少于1次,当含水率发生显著变化时,应增加测定次数,并应根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
    4 制备泡沫混凝土料浆时,应按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每隔1h检查泡沫混凝土的湿密度。

4.4.2 物理发泡中泡沫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泡沫剂的相关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JG/T 266;泡沫剂设备的相关参数应符合泡沫剂发泡要求;
    2 泡沫剂按生产厂家推荐的最大稀释倍数配成溶液制泡,稀释好的泡沫剂应充分搅拌、混合均匀且其发泡倍数宜为15倍~30倍;
    3 泡沫制备后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JG/T 266的规定;对应配合比设计要求,调整泡沫用量;
    4 泡沫应均匀无大于5mm以上的气泡。


条文说明
4.4.1 本条的规定是为了通过过程控制,保证泡沫混凝土的浇筑质量。
    因为水泥硬块可破坏泡沫混凝土的组织结构,并使其强度降低。水泥硬块将使泡沫混凝土结构不均匀且影响质量。因此,泡沫混凝土料浆应充分搅拌。
    出浆量应与该搅拌机在理论上规定的出浆量相一致或相差不大,因为泡沫混凝土的配料,系根据理论出浆量并按泡沫混凝土的设计密度进行的。
4.4.2 众所周知泡沫混凝土中所使用的泡沫对于泡沫混凝土的各项品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泡沫是单个气泡所构成的。故泡沫的性能也是由每个气泡性质集体的一种表现。泡沫混凝土中所采用的不同性质的泡沫直接决定着泡沫混凝土的具体使用范围。
    在成型阶段,由于大气泡的泡壁较薄,体积较大,力学稳定性差。随着泡沫混凝土中的胶联材料的不断硬化,泡壁中的水分不断反应和挥发,泡壁逐渐变薄,单个气泡与周边的气泡在化合热、重力、表面收缩张力以及毛细孔效应的共同作用下逐渐串通,形成空洞。
    在硬化阶段,大孔处宜产生微裂纹,微裂纹的扩展、连通,形成贯穿泡沫混凝土的主裂纹,导致泡沫混凝土破坏。因此,应限制泡沫混凝土中泡沫的最大孔径,并使其均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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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34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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