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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B.0.1 围护结构单元的平均传热系数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
B.0.2 当外墙构造不同时,可计算各个不同构造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后,按面积加权的方法计算全部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
B.0.3 屋面单元的平均传热系数可等于其平壁部分的传热系数。当屋顶出现明显的结构性热桥时,屋顶单元平均传热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
B.0.4 对一般建筑,墙体的平均传热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Km--外墙平均传热系数[W/(㎡·K)];
K--外墙平壁部分的传热系数[W/(㎡·K)];
φ--外墙平壁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应按墙体保温构造和传热系数综合考虑取值,可按表B.0.4选取。
表B.0.4 外墙平壁传热系数的修正系数(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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