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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围墙、出入口及行车道
4.4.1 电池更换站设置围墙时,围墙的形式应根据站址位置、城市规划和环境要求综合确定
4.4.2 电池更换站的出入口应临近城乡道路。电池更换站宜单独设置车辆出入口。
4.4.3 站内道路的设置应满足消防及服务车辆通行的要求。入口和出口宜分开设置,并应明确指示标识。站内外行车道应根据电池更换站的建设规模及行驶车辆类型采用单向或双向通行道路。进出站道路应与站外市政道路顺畅衔接。
4.4.4 站内行车道除应满足电动汽车进出要求外,还应满足设备运输、设备安装、检修、消防的要求;当站内无法形成环形道路时,站内行车道应与站外行车道形成环形。
4.4.5 站内单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消防车道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有关规定。
4.4.6 电池更换站的道路设计应采用城市型道路。电池箱充电及更换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4.4.7 当充电架、电池箱存储架及电池箱更换设备与车辆通行道路相邻时,设备与道路之间宜设置保护设备且不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防撞柱或防撞栏,高度不应小于0.5m。
4.4.3 入口和出口分开设置,会为停车场内部交通组织提供极大方便,在条件允许时应尽可能满足此要求。
4.4.5 本条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中的相关规定。
4.4.6 沥青是可燃物质,为了避免电池更换站发生火灾时沥青路面软化或起火从而阻碍车辆疏散及消防工作,规定电池更换站内电池箱充电及更换作业区的道路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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