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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无功功率补偿


5.6.1 无功功率补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设置在变压器低压侧;补偿容量按最大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5。

      2 当电池更换站内充电机采取有源滤波或有源功率因数校正措施,能使自然功率因数满足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时,可不设置集中的无功功率补偿装置。

      3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应配置合理,宜有效消除谐波电压的放大,并应避免谐振产生。

      4 无功功率补偿装置宜采用自动循环投切,低压电容器宜选用金属化自愈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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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标准 GB/T5107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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