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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


12.4.1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的主体结构应采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构件。保温隔热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难燃)的阻燃材料。

12.4.2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内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三级及以上预装式电池更换站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2.4.3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的电池存储区应具备电池热失控检测和识别功能,并应具备消防联动设计。当检测到电池发生热失控后,应立即停止充电。

12.4.4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应设置具有声光报警功能的烟雾探测报警系统,并应连锁启动换气排烟装置。

12.4.5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宜具备电池自动转运功能,应保证在电池出现异常时及时将异常电池从电池仓转运至隔离区。不具备自动转运功能的预装式电池更换站应具备电池快速隔离措施。

12.4.6 电池仓和隔离区不宜相邻布置。电池仓和隔离区相邻时,电池仓和隔离区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火分隔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

12.4.7 预装式电池更换站的电池自动转运功能应与烟雾报警系统联动,当收到烟雾报警时应自动将问题电池隔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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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标准 GB/T5107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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