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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结构
10.1.1 特大型、大型、大中型博物馆建筑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博物馆建筑的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100年,其安全等级宜为一级;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50年,其安全等级宜为二级。
10.1.2 特大型、大型、大中型博物馆建筑及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博物馆建筑的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取为乙类,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宜取为丙类。
10.1.3 博物馆建筑的楼地面使用活载标准值应按表10.1.3采用,且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所规定的要求,凡有特殊情况或有专门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中未规定的楼地面使用活载应按照实际情况采用。
表10.1.3 博物馆建筑的楼地面使用活荷载要求
10.1.4 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风荷载宜采用100年一遇的风荷载,雪荷载宜采用100年一遇的雪荷载;大中型、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风荷载可采用50年一遇的风荷载,雪荷载可采用50年一遇的雪荷载。
10.1.5 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并应满足博物馆藏品防震和防工业振动专项设计的要求。
10.1.6 隔墙、挂饰、吊灯等非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和防坠落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非结构构件抗震设计规范》JGJ 339的规定,并应满足博物馆藏品防震和防工业振动专项设计的要求。
条文说明
10.1.1 根据《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8的规定,特大型、大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包括库房、展厅、技术办公房等)属纪念性和特别重要建筑结构,其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100年,安全等级宜为一级;大中型博物馆建筑面积一般大于10000㎡,一般存有珍贵藏品,故其设计使用年限也宜取为100年,安全等级也宜取为一级;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少于50年,其安全等级不宜低于二级,但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的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宜适当提高。
对于技术博物馆及科技馆,一般情况下,较少用于安放珍贵文物、标本和艺术品,主体结构使用年限和安全等级可略为降低。特大型、大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宜取为100年,安全等级可取为一级;大中型、中型及小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可取为50年,其安全等级可取为二级。
博物馆建筑中的服务设施等辅助用房,如通过设缝与主体建筑结构分开,或为独立单体时,其设计使用年限可取为50年,其安全等级可取为二级。
10.1.2 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的规定,特大型、大型及大中型博物馆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在进行抗震设计时,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采取抗震措施,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对特大型、大型及大中型等博物馆建筑中的服务设施等辅助用房,如通过抗震缝与主体建筑结构分开,或为独立单体时,其抗震设防类别可取为丙类,一般情况下,博物馆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不宜低于7度。此外,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的中型及小型博物馆建筑,其抗震设防类别宜适当提高。
对于技术博物馆及科技馆建筑,一般情况下,较少用于安放珍贵文物、标本和艺术品,主体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可略为降低,特大型、大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取为乙类;大中型、中型及小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取为丙类。
对于技术博物馆及科技馆建筑,一般情况下,较少用于安放珍贵文物、标本和艺术品,主体结构抗震设防类别可略为降低,特大型、大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建筑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取为乙类;大中型、中型及小型的技术博物馆和科技馆主体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可取为丙类。
10.1.3 本次修订,楼地面使用活载的取用参考了欧洲、日本及英国规范及国内新建博物馆的技术要求;并考虑博物建筑的使用功能的多样化、复合化,一般楼面展厅的使用活载较原规范适当提高;考虑到主入口层的展览区域一般用于重型物品(如石雕等)的展示,且主入口层展品类型的变化较大,并考虑展品运输等要求,提出主入口层楼面活载不宜小于8kN/㎡ ,主入口层的非展览区域楼面活载可适当降低,但其楼面使用活载不应小于5kN/㎡。出于安全的考虑,大型藏品一般用汽车直接运至展厅及库房,故对运送藏品的汽车通道的荷载也作了规定。
科技馆建筑的主要入口层使用活载:特大型、大型馆不宜小于10.0kN/㎡;中小型馆不宜小于8.0kN/㎡;楼面使用活载,大型馆不宜小于5.0kN/㎡,中小型馆不宜小于4.0kN/㎡。
10.1.4 一些特大型及大型博物馆主体建筑采用了大跨结构,其受力性能对风、雪荷载比较敏感,考虑到特大型及大型博物馆建筑的重要性,有必要对设计风荷载和雪荷载作适当提高。
10.1.5 博物馆工艺设计中的藏品防震和防工业振动专项设计应包括藏品设防标准及其对建筑结构、部件、构造、藏具和相关防震(振)设施和监控设施的要求。应依据结构的刚度、藏品所在楼层和部位以及藏品的固定方式等综合因素采取合适的抗震(振)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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