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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系统选择
7.1.1 市政消火栓和建筑室外消火栓应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7.1.2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7.1.3 室内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
7.1.4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及其他构筑物的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并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和干式室外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供水干管上宜设干式报警阀、雨淋阀或电磁阀、电动阀等快速启闭装置;当采用电动阀时开启时间不应超过30s;
2 当采用雨淋阀、电磁阀和电动阀时,在消火栓箱处应设置直接开启快速启闭装置的手动按钮;
3 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7.1.2 室内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应采用湿式室内消火栓系统。
7.1.3 室内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
7.1.4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多层住宅建筑设置室内湿式消火栓系统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干式消防竖管。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及其他构筑物的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并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和干式室外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供水干管上宜设干式报警阀、雨淋阀或电磁阀、电动阀等快速启闭装置;当采用电动阀时开启时间不应超过30s;
2 当采用雨淋阀、电磁阀和电动阀时,在消火栓箱处应设置直接开启快速启闭装置的手动按钮;
3 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条文说明
7.1.1 湿式消火栓系统管道是充满有压水的系统,高压或临时高压湿式消火栓系统可用来对火场直接灭火,低压系统能够对消防车供水,通过消防车装备对火场进行扑救。湿式消火栓系统同干式系统相比没有充水时间,能够迅速出水,有利于扑灭火灾。在寒冷或严寒地区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如干式地上式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鹤等。
7.1.2、7.1.3 第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室内环境温度经常低于4℃的场所会使管内充水出现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会使管内充水汽化加剧,有破坏管道及附件的危险,另外结冰和汽化都会降低管道的供水能力,导致灭火能力的降低或消失,故以此温度作为选择湿式消火栓系统或干式消火栓系统的环境温度条件。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桥梁以及其他室外构筑物要求设置消火栓时,在室外极端温度低于4℃时,因系统管道可能结冰,故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当直接接市政给水管道时可采用室外干式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因为其内充满空气,打开消火栓后先要排气,然后才能出水,因出水滞后而影响灭火,所以本次规范规定了充水时间。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等规范对于干式系统没有充水时间的规定,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2.2.2条第3款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不应大于90s,该参数过小,致使隧道内的干式系统要分成若干子系统,造成管道系统复杂,投资增加。发达国家的标准有10min和3min的充水规定,本次规范综合考虑确定为5min。
当干式消火栓系统采用干式报警阀时如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采用雨淋阀时为半自动系统,采用雨淋阀和干式报警阀的目的是为了接通或切断向消火栓管道系统的供水,并通过压力开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为使干式系统快速充水转换成湿式系统,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设置自动快速排气阀。有时干式系统也采用电磁阀和电动阀,电磁阀的启动及时,应采用弹簧非浸泡在水中型式,失电开启型,且应有紧急断电启动按钮;电动阀启动时间长,并与配置电机相关,本条规定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0s,以提高可靠性。
7.1.2、7.1.3 第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室内环境温度经常低于4℃的场所会使管内充水出现冰冻的危险,高于70℃的场所会使管内充水汽化加剧,有破坏管道及附件的危险,另外结冰和汽化都会降低管道的供水能力,导致灭火能力的降低或消失,故以此温度作为选择湿式消火栓系统或干式消火栓系统的环境温度条件。
7.1.5 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城市隧道、桥梁以及其他室外构筑物要求设置消火栓时,在室外极端温度低于4℃时,因系统管道可能结冰,故宜采用干式消火栓系统,当直接接市政给水管道时可采用室外干式消火栓。
7.1.6 干式消火栓系统因为其内充满空气,打开消火栓后先要排气,然后才能出水,因出水滞后而影响灭火,所以本次规范规定了充水时间。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等规范对于干式系统没有充水时间的规定,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第12.2.2条第3款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不应大于90s,该参数过小,致使隧道内的干式系统要分成若干子系统,造成管道系统复杂,投资增加。发达国家的标准有10min和3min的充水规定,本次规范综合考虑确定为5min。
当干式消火栓系统采用干式报警阀时如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采用雨淋阀时为半自动系统,采用雨淋阀和干式报警阀的目的是为了接通或切断向消火栓管道系统的供水,并通过压力开关向消防控制室报警。为使干式系统快速充水转换成湿式系统,在系统管道的最高处设置自动快速排气阀。有时干式系统也采用电磁阀和电动阀,电磁阀的启动及时,应采用弹簧非浸泡在水中型式,失电开启型,且应有紧急断电启动按钮;电动阀启动时间长,并与配置电机相关,本条规定启动时间不应超过30s,以提高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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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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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 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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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消火栓系统
- 7.1 系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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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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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一般规定
- 9.2 消防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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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水力计算
- 10.2 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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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控制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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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 进场检验
- 12.3 施工
- 12.4 试压和冲洗
- 13 系统调试与验收
- 13.1 系统调试
- 13.2 系统验收
- 14 维护管理
- 附录A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 附录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C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附录D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 附录E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 附录F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 附录G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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