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1 一般规定


9.1.1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建设工程宜采取消防排水措施。
9.1.2 排水措施应满足财产和消防设施安全,以及系统调试和日常维护管理等安全和功能的需要。
 
条文说明
9.1.1、9.1.2 规定了消防排水的基本原则。
    工业、民用及市政等建设工程当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时,为保护财产和消防设备在火灾时能正常运行等安全需要设置消防排水。因系统调试和日常维护管理的需要应设置消防排水,如实验消火栓处,自动喷水末端试水装置处,报警阀试水装置处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