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7.2 零部件通用性能要求
7.2.1 自制件须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具有合格证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7.2.2 具有输送、喷射灭火剂功能的承压管路进行水压密封性能试验后,各连接部位应无渗漏现象;承压管路的耐压零部件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后,零部件不应有渗漏、裂纹及永久变形等缺陷。
7.2.3 液压系统应符合 GB/T 3766-2001中4.3~4.5、5.3.2、10.2 及10.7的规定。
7.2.4 气动系统应符合 GB/T 7932-2003中4.3~4.5、5.3.2、10.2及10.7的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7.1 外观、材质要求
- 下一节:7.3 移动载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