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5 高温(运行)试验


5.5.1 目的
检验试样在高温条件下使用的适应性。
5.5.2 方法
5.5.2.1 将试样放入高温试验箱中,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5.2.2 在温度23℃±5℃的条件下,以不大于0.5℃/min的升温速率,将温度升至55℃±2℃,在此条件下保持2h。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
5.5.2.3 试验后,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3.2或5.4.2要求对试样进行基本性能试验。
5.5.3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 16838-2005的有关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火警受理系统 GB16281-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