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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 气流流型的检测


D.7.1 气流流型的检测宜采用气流目测和气流流向的方法。气流目测宜采用示踪线法、发烟(雾)法和采用图像处理技术等方法。气流流向的测试宜采用示踪线法、发烟(雾)法和三维法测量气流速度等方法。
D.7.2 采用示踪线法时,可采用棉线、薄膜带等轻质纤维放置在测试杆的末端,或装在气流中细丝格栅上,直接观察出气流的方向和因干扰引起的波动。然后,标在记录的送风平面的气流流型图上。每台高效空气过滤器至少应对应一个观察点。
D.7.3 采用发烟(雾)法时,可采用去离子水,用固态二氧化碳(干冰)或超声波雾化器等生成直径为0.5μm~50μm的水雾;采用四氯化钛(TiCl4)作示踪粒子时,应确保洁净室、室内设备以及操作人员不受四氯化钛产生的酸伤害。
D.7.4 采用图像处理技术进行气流目测时,可根据按本规范第D.7.1条得到的粒子图像数据,利用二维空气流速度矢量提供量化的气流特性。
D.7.5 采用三维法测量气流速度、采用热风速计或3维超声波风速仪时,检测点应选择在关键工作区及其工作面高度。根据建设方要求需进行洁净室(区)的气流方向的均匀分布测试时,应进行多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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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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