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2 判定规则


    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则:
    a)表4第1项中5.1.4、5.1.5、5.1.6,第3项,第5项中5.5.7,第8项,第13项,第16项,第17项,第18项,第19项,第20项中4.5.1.1.1、4.5.1.2、4.5.1.3.1、4.5.3、4.5.6,第21项中4.6.1、4.6.2.5、4.6.3.2、4.5.7,第22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b)其余项目有一项未达到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返工,经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泵浦车检验项目
表4(续)
表4(续)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消防车 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 GB7956.7-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