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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5.1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5.1.1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最高者。5.1.2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0.5h。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5.1.3 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2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防火保护措施与构造
5.2.2 砌体结构中的墙体厚度设计应根据所采用的的墙体材料类型(块体、板材)及用途(防火墙、承重墙、非承重墙等)满足相应耐火极限的最小厚度要求。
5.2.3 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除满足耐久性、防腐等要求外,尚应满足耐火极限对应的保护层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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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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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筑专业
- 1 民用建筑
- 2 厂房和仓库
- 3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
- 4 木结构建筑
- 5 钢结构建筑
- 6 装饰装修工程
- 7 幕墙工程
- 8 专项类建筑
- 第三章 结构专业
- 1 结构设计说明
- 2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 3 钢结构、组合结构
- 4 木结构
- 5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 6 消能减隔震构件及其它
- 第四章 给水排水专业
-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 4 泡沫灭火系统
- 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 6 干粉灭火系统
- 7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 第五章 暖通专业
- 1 一般规定
- 2 防烟系统
- 3 排烟系统
- 4 系统控制
- 5 专项类建筑及特殊民用建筑防排烟规定
- 6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设计
- 第六章 电气专业
- 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2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 3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 4 电气消防系统
- 5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 6 专项类建筑及特殊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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