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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规定
1.0.1 工程设计说明中应有消防设计专项说明,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1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区域及其方式,系统划分,控制方式。
2 自然通风(排烟)设施的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机械排烟系统的计算风量,补风系统及固定窗的设置。
3 防排烟系统的风管材料及耐火极限。
4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1.0.2 本要点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规范或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防烟排烟系统防排烟标准》GB51251简称“防排烟标准”,《建筑设计建规》GB50016简称“建规”。
1.0.3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的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规”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1.0.5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 40m 的疏散走道。
1.0.6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100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1.0.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1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区域及其方式,系统划分,控制方式。
2 自然通风(排烟)设施的设置,机械加压送风、机械排烟系统的计算风量,补风系统及固定窗的设置。
3 防排烟系统的风管材料及耐火极限。
4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防爆措施。
1.0.2 本要点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规范或标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建筑防烟排烟系统防排烟标准》GB51251简称“防排烟标准”,《建筑设计建规》GB50016简称“建规”。
1.0.3 除商业服务网点外,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的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和室内的消防设施配置,可根据各自的建筑高度分别按照“建规”有关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定执行。
1.0.4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1.0.5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 40m 的疏散走道。
1.0.6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 100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1.0.7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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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 前言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建筑专业
- 1 民用建筑
- 2 厂房和仓库
- 3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
- 4 木结构建筑
- 5 钢结构建筑
- 6 装饰装修工程
- 7 幕墙工程
- 8 专项类建筑
- 第三章 结构专业
- 1 结构设计说明
- 2 建筑耐火等级及耐火极限
- 3 钢结构、组合结构
- 4 木结构
- 5 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 6 消能减隔震构件及其它
- 第四章 给水排水专业
-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 4 泡沫灭火系统
- 5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
- 6 干粉灭火系统
- 7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
- 第五章 暖通专业
- 1 一般规定
- 2 防烟系统
- 3 排烟系统
- 4 系统控制
- 5 专项类建筑及特殊民用建筑防排烟规定
- 6 暖通空调系统防火设计
- 第六章 电气专业
- 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 2 电力线路及电器装置
- 3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
- 4 电气消防系统
- 5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
- 6 专项类建筑及特殊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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