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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砌体强度


3.4.1 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Ya:
    1 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砌体截面面积小于0.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8。构件截面面积以㎡计。
    2 当砌体用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砂浆砌筑时,对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9;对砌体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8。
    3 当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γa为1.1。
3.4.2 各类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规定:
各类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式中:fVE——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fV——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ζN——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应根据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δ0与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fV的比值按表3.4.2采用。
表3.4.2 砌体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
3.4.3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率应根据受力或施工条件确定,且不应小于33%,其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大于未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2倍。
条文说明
3.4.1 结构构件的小截面效应会对砌体强度产生不利影响。实验研究表明,强度等级小于M5.0的水泥砂浆和易性、保水性较差,铺砌不易均匀,因而比同级混合砂浆的砌体强度低。
3.4.2 本条规定了各类砌体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的取值,地震作用下砌体材料的强度指标因不同于静力,宜单独给出。其中砖砌体强度是按震害调查资料综合估算并参照部分试验给出的,砌块砌体强度则依据试验给出。为了方便,当前仍继续沿用静力指标,并采用调整静力强度设计值的形式。
3.4.3 由于试验采用的块体强度等级、灌孔混凝土强度等级,一般在MU10~MU20、C10~C30范围,为保证灌孔混凝土与块体协同工作,对灌实砌体强度提高系数作了限制。长期以来,所开展的灌孔混凝土砌块试验试件的灌孔率均大于33%,因此对灌孔率的下限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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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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