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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工及验收
5.1 专用消防供水干管和消防水泵、水池取水口等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检查。
5.2 专用消防供水干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管道连接前,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
——消防供水系统管道安装应安全可靠,接口处应采取防护措施,接口位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
——管道材质应符合使用要求,除规定接口外,不得有其他的对外接口或敞口。
5.3 水泵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机组的基础必须安全稳固,尺寸、标高准确;
——基础宜采用C20混凝土浇筑。基础浇筑后必须进行养护,达到强度标准后进行设备安装;
——基础高度可高出室内地坪0.1m~0.2m。
5.4 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前应校验产品合格证,并按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
——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水泵基础混凝土强度、隔振装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和水泵之间、以及水泵与墙或其他设备之间的间距等;
——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31和GB 50275的相关规定。
5.5 水泵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机组应设隔振装置;
——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柔性接头;
——水泵进出口阀门应采用明杆闸阀或带有自锁装置的蝶阀;
——合理确定各类管道走向,尽量避免与其他障碍物、管道交叉,减少弯头数量。
5.6 管道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泵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后再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得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得采用没有可靠锁定装置的控制阀,控制阀应采用沟漕式或法兰式阀门;
——吸水管水平管段采用变径连接时,应采用偏心异径管件并应管顶平接,防止产生气囊和漏气现象;
——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压力开关,压力表量程在没有设计要求时,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的2~2.5倍。
5.7 取水口、水泵式取水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取水口距消防水池位置,水池的水位、出水量、有效容积应符合GB 50974的有关规定;
——水泵式取水口、地下取水井式取水口连接管的施工和安装,应符合GB 50141的有关规定;
——取水口与建筑本体结构或其他池壁之间的净距,应满足施工、装配、检修和操作安全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制作的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等管道应加设防水套管,钢板等制作的消防水池的进出水等管道应采用法兰连接,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应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取水口在施工完成后应进行试验。
5.8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按接口、联接管、控制阀、止回阀、放水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水流方向一致。
5.9 消防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10 本规程中所有既有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改造施工与验收应符合DB15/T 353的规定。
5.11 气专业的施工与验收应符合GB 5030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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