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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控制系统
9.0.1 建筑与小区管道直饮水制水和供水系统宜设手动和自动控制系统。控制系统运行应安全可靠,应设置故障停机、故障报警装置,并宜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运行。
9.0.2 水处理系统配备的检测仪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配备水量、水压、液位等实时检测仪表;
2 根据水处理工艺流程的特点,宜配置水温、pH值、余氯、余臭氧、余二氧化氯等检测仪表;
3 宜设有SDI仪测量口及SDI仪。
9.0.3 宜选择配置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并监测浑浊度、pH值、总有机碳、余氯、二氧化氯、重金属等指标。
9.0.4 净水机房监控系统中应有各设备运行状态和系统运行状态指示或显示,应依照工艺要求按设定的程序进行自动运行。
9.0.5 监控系统宜能显示各运行参数,并宜设水质实时检测网络分析系统。
9.0.6 净水机房电控系统中应对缺水、过压、过流、过热、不合格水排放等问题有保护功能,并应根据反馈信号进行相应控制、协调系统的运行。
9.0.1 本条对控制系统提出了原则性规定。净水机房制水、供水过程宜设自动化监控系统,自控系统根据系统工程的规模和要求可分为三种操作模式:
1 遥控模式(即通过中心计算机进行控制);
2 现场自动模式(系统按预先编制的程序和设置的参数自动运行);
3 现场手动模式(操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开启或停止某个设备)。
具体选择那种操作模式也可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在遥控模式和现场自动模式的设计中,同时要求具有现场手动控制功能。一般在正常运行时使用遥控和现场自动功能;在调试和检修情况下,使用手动功能。
9.0.2 按工艺流程的特点,在有关环节安装水质在线实时检测仪表,可直观了解净水系统水质处理情况;或通过PLC集中采集到上位机监控系统,在上位机上显示各运行参数和水质处理状况等,以利于操作管理和进行事故分析。
可在系统相应管路中安装进水流量计、浓水流量计和产水流量计。
可在各过滤器进出口、膜装置进出口、产水口、浓水口、高压泵出水口安装压力表。
可在系统相应管路中安装进水电导率仪和产水电导率仪。
另外,可根据客户要求和实际情况增设其他相关的测量和监控仪表。
9.0.3 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可根据监测探头的功能对监测指标进行选择,也可同时选择多个探头。基础监测指标为浑浊度、pH值,可选择监测指标:TOC、余氯、二氧化氯、重金属等。
9.0.4、9.0.5 净水机房监控系统中应有各设备运行状态(待机、故障、运行、反洗等)和系统运行状态(制水、供水、设备清洗等)指示或显示。对大型系统工程,一般选用远程遥控模式,设有中心控制室,在中心控制室设有中心计算机,并通过上位机或PLC采集现场运行数据,在上位机上显示相应的工艺流程和系统参数。对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在线仪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根据采集的数据自动调整运行参数、开关阀门、启停机泵,在显示屏上显示动态流程,自动生成水质参数实时、历史趋势分析图表、报表并具备实时打印报警、报表、历史曲线等功能,实现高效实时反馈的水质变化、生产动态管理全自动控制。大型的净水机房控制系统也可设计为能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系统在异地进行远程监控,能自动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系统间断地发送运行状况、故障信息给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根据客户的需要或资金等情况也可设计成非全自动控制,如在设备监控、远程监控、水质分析、自动清洗功能等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9.0.6 净水机房控制系统的自动控制还可根据需求设置以下功能:
1 各泵的连锁控制和液位控制;
2 各机电设备的过流、过热保护功能;
3 高压泵进出口的高低压保护功能;
4 软化装置的自动再生装置;
5 反渗透装置的自动快洗功能;
6 供水及循环水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7 故障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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