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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索引符号与详图符号


7.2.1 图样中的某一局部或构件,如需另见详图,应以索引符号索引(图7.2.1a)。索引符号应由直径为8mm~10mm的圆和水平直径组成,圆及水平直径线宽宜为0.25b。索引符号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的详图同在一张图纸内,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并在下半圆中间画一段水平细实线(图7.2.1b)。
    2 当索引出的详图与被索引的详图不在同一张图纸中,应在索引符号的上半圆中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的编号,在索引符号的下半圆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该详图所在图纸的编号(图7.2.1c)。数字较多时,可加文字标注。
    3 当索引出的详图采用标准图时,应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径的延长线上加注该标准图集的编号(图7.2.1d)。需要标注比例时,应在文字的索引符号右侧或延长线下方,与符号下对齐。、

图7.2.1 索引符号
7.2.2 当索引符号用于索引剖视详图时,应在被剖切的部位绘制剖切位置线,并以引出线引出索引符号,引出线所在的一侧应为剖视方向。索引符号的编号应符合本标准第7.2.1条的规定(图7.2.2)。

图7.2.2 用于索引剖视详图的索引符号
7.2.3 零件、钢筋、杆件及消火栓、配电箱、管井等设备的编号宜以直径为4mm~6mm的圆表示,圆线宽为0.25b,同一图样应保持一致,其编号应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写(图7.2.3)。

图7.2.3零件、钢筋等的编号
7.2.4 详图的位置和编号应以详图符号表示。详图符号的圆直径应为14mm,线宽为b。详图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时,应在详图符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注明详图的编号(图7.2.4-1);
    2 当详图与被索引的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时,应用细实线在详图符号内画一水平直径,在上半圆中注明详图编号,在下半圆中注明被索引的图纸的编号(图7.2.4-2)。

图7.2.4-1 与被索引图样同在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索引

图7.2.4-2 与被索引图样不在同一张图纸内的详图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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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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