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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工程图纸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12.7.1 工程图纸文件应与工程图纸一一对应,以保证存档时工程图纸与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的一致性。
12.7.2 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宜使用标准化的工程图库文件。
12.7.3 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备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机辅助制图文件应及时备份,避免文件及数据的意外损坏、丢失等;
    2 文件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宜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每日或每周备份一次。
12.7.4 工程图纸文件应进行有效保护,宜采取定期备份、预防计算机病毒、在安全的设备中保存文件的副本、设置相应的文件访问与操作权限、文件加密,以及使用不间断电源(UPS)等保护措施。
12.7.5 工程图纸文件应及时归档。
12.7.6 不同系统间图形文件交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GB/T16656的规定。
条文说明
12.7.1 本条规定既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也便于查阅与重复利用。
12.7.2 本条是指图库文件的内容、格式应标准化,这样有利于重复利用图库文件和提高协同设计效率,例如属性图框文件。
12.7.3 计算机制图文件及数据的意外损坏、丢失,会给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备份等有效的预防手段。计算机制图文件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以保证文件的安全为原则,宜每日或每周备份一次。
12.7.4 对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安全性,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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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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