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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6〕13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的《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在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9日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本建设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安排,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会同北京地坛医院、广州第八人民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各级各类传染病医院现状情况,在总结我国传染病医院建设的经验教训、借鉴国外案例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了本建设标准。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即: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和设备配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有关单位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邮政编码: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地坛医院
    广州第八人民医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主要起草人:黄锡璆 辛春华 林向阳 涂路 刘颖 王健 刘强 吴翔天 曲怡然
    主要审查人:黎定高 林琳 秦咸悦 万钧 陈立军 辛衍涛 金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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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建标17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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