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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工厂能源管理及节能系统设计
4.11.1 工厂能源管理及节能系统应包括能量计量系统、统计分析系统。
4.11.2 能量计量系统应计量工厂的能源输入和工业排放。
4.11.3 能量计量系统宜全面地计量工厂的能量消耗情况,宜重点计量高能耗的使用点。
4.11.4 用电量的计量宜包括瞬时功率和用电时间。
4.11.5 工艺用电宜分别对不同的生产工艺区域和生产线进行计量。能量计量系统对高能耗设备宜单独计量。
4.11.6 动力用电宜分别对不同系统和不同的服务区域进行计量。
4.11.7 生产照明和办公用电宜按区域和用途进行计量。
4.11.8 工厂用水量的计量宜按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计量。
4.11.9 能量计量系统应在外部供应的燃气主管道、燃油主管道、蒸汽主管道和热水主管道上安装流量仪表,对于高耗能的设备宜独立计量。
4.11.10 统计分析系统根据计量的结果应给出各种能源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总量、平均量、峰值。统计分析系统宜按使用和分析要求计算出统计学参数。
4.11.11 对于新建工厂项目和改建项目,在项目设计阶段应进行能效目标设计。能效目标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包括基准目标;
2 宜包括优化目标;
3 功能设计宜包含基本功能和优化功能;
4 流程设计宜包括基本流程设计、流程变量识别、流程优化设计;
5 宜进行模型验证。
4.11.1 能量计量和统计分析系统的结果是对工厂用能设备和系统作优化和改造的数据基础,也是合同能源管理的历史统计依据。
4.11.2 能源输入包括用电量、用水量、燃气使用量、燃油使用量和蒸汽使用量。工业排放包括工艺排风量、工业污水排放量和蒸汽冷凝水排放量。
4.11.3 计量工厂的能量消耗,包括对各能源中心的计量,对各能耗分支系统的计量,对各能耗使用点的计量。宜重点计量高能耗的使用点。
4.11.4 用电量的计量按用电的功能划分,分为工艺用电、动力用电、照明和办公用电。通过对上述不同功能区域的瞬时功率和用电时间的计量,可以精细分析用电负荷的情况。
4.11.6 不同系统是指冷冻水系统、空调系统和空气压缩系统等。不同的服务区域多按生产线的布置划分。
4.11.11 本条文要求对工厂节能降耗进行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时预先考虑控制接口及数据信息监测模式。
1 基准目标:满足国家、行业监管机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低基准要求。
2 优化目标:依据对需方的需求调研分析,结合行业标杆水平、能效技术进步情况,提倡在条件允许时设定高于最低基准要求的能效目标。
3 功能设计中的基本功能和优化功能的要求如下:
(1)基本功能:为满足基准目标,必须设计的基准功能,如耗能分项统计、废水排放统计等;
(2)优化功能:为实现优化目标而设计的功能,如标杆比对功能、能效财务指标分析等。
4 流程设计中的基本流程设计、流程变量识别和流程优化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流程设计:为实现功能设计,确定基本流程,包括但不仅限于能源流、信息流、管理流;
(2)流程变量识别:识别出基本流程中各项变量,在流程设计中覆盖变量各种可能的变化情况;
(3)流程优化设计:统筹考虑能源流程与工厂其他流程的融合,优化流程设计。
5 模型验证宜包括下列内容:
(1)以流程和功能要求作为输入信息,目标作为输出信息,对监测、传输、分析、应用等各环节进行具体方案设计,如传感方案、通信协议及传输方案、数据存储与分析算法方案、应用功能方案等;
(2)通过软件建模、小样试验/试点等方式建立模型,对方案进行验证、优化;
(3)设备与服务选型、集成,选择符合方案设计要求的设备与服务,按照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集成、检测;
(4)设计优化需要根据用能方式和管理方式的变化以及用能设备的技术进步,持续开展优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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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公共安全系统
- 3.5 信息设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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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一般规定
- 4.2 洁净室(区)环境监控设计
- 4.3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监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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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工艺冷却水系统监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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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0 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监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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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工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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