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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平面设计


4.0.1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交通干线、高速公路等冲击振动源、噪声源之间的距离宜大于300m。 

4.0.2  总平面布置应根据消声室和半消声室及附属建筑房间体形、测量精度等级、被测试物件的尺度、环境测量要求和运行工况等因素合理布局。

4.0.3  总平面布置应使消声室位于场地内环境噪声干扰最小区域,并宜选在干燥环境。 

条文说明

4.0.2  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的总平面布局应位于拟建场地的最佳环境位置。运行工况条件系指被检测产品的长、宽、高、体积、重量等。

4.0.3  干燥地段系指隔振构造系统处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需考虑的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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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声室和半消声室技术规范 GB508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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