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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通信线路工程设计的编制,提高通信线路工程设计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陆地通信传输系统的室外线路工程设计。

1.0.3  工程设计应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重视历史文物、自然环境和景观的保护。

1.0.4  通信线路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多方使用者的统筹规划、联合建设、资源共享,满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

1.0.5  工程设计应保证通信网整体通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设计中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

1.0.6  工程设计应与通信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利用已有网络设施和装备器材。建设方案、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应以网络发展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中远期发展和需求。

1.0.7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及以上地区进行通信线路工程建设时,应考虑通信网的抗震性能。

1.0.8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1  本规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2010修订而成。

1.0.6  通信发展规划主要强调整个网络规划的整体性。建设近期和远期的设计年限与业务增长速度、技术发展规划、技术进步因素、经济效益、设备寿命以及企业发展规划等因素有关,工程设计中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0.7  根据汶川8.0级地震邻近地区的通信线路实际破坏情况,本规范维持7度及以上区域内需考虑抗震因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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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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