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一般规定


6.1.1  光缆在敷设安装中,应根据敷设地段的环境条件,在保证光缆不受损伤的原则下,因地制宜地采用人工或机械敷设。

6.1.2  敷设安装中应避免光缆和接头盒进水,保持光缆外护套的完整性,并应保证直埋光缆金属护套对地绝缘良好。

6.1.3  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应符合表6.1.3的规定。

表6.1.3  光缆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注:D为光缆外径。

6.1.4  光缆敷设安装的重叠、增长和预留长度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按表6.1.4确定。

表6.1.4  光缆增长和预留长度参考值

6.1.5  光缆在各类管材中穿放时,光缆的外径不宜大于管孔内径的90%。光缆敷设安装后,管口应封堵严密。

6.1.6  光缆敷设后应便于使用和维护中的识别,有清晰永久的标识。除在光缆外护套上加印字符或者标志条带外,管道和架空敷设的光缆还应加挂标识牌,直埋光缆可敷设警示带。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GB51158-2015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