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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钼精矿焙烧宜采用多膛炉或回转窑焙烧工艺,不应采用反射炉生产工艺。
4.1.2 新建、扩建或改建企业焙烧钼精矿生产能力不应小于15000t/a。
4.1.3 焙烧钼精矿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焙烧钼精矿》GB/T 24482的有关规定。
4.1.1 通过十几年的技术革新,国内逐步发展出低碳焙烧多膛炉和回转窑,实现了能源的最大利用,达到了环保、全密闭、岗位卫生以及清洁生产的要求。
多膛炉焙烧能力大,目前国内正在使用的多膛炉钼精矿处理能力为55t/d~70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小于12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为1.7%~3.5%,制酸成本较低。多膛炉采用DCS控制,实现了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精准控制,自动化程度高,且密闭性好,实现了清洁生产。
国内正在使用的回转窑钼精矿处理能力为10t/d~15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小于20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为0.8%~4.0%。回转窑实现了能源的循环利用,对系统温度、压力等参数实现了精准控制,自动化程度高。
传统反射炉钼精矿处理能力为0.5t/d~2.0t/d,单位焙烧钼精矿能耗为700kgce/t~900kgce/t。焙烧产出的烟气SO2浓度小于1%,甚至小于0.5%。物料的焙烧过程全人工操作,工人劳动强度很大。生产过程产生大量粉尘,无法实现清洁性生产。
传统反射炉存在能耗高、尾气浓度低难以治理、处理能力小、劳动强度大等问题,已不能满足环保、职业卫生等相关政策要求。2012年发布的《钼行业准入条件》将反射炉工艺作为一种淘汰工艺后,整个钼行业不断提高多膛炉和回转窑技术应用水平,实现了钼焙烧的不断技术革新。
基于钼行业技术水平和节能、环保、职业卫生等要求,本标准将传统反射炉定为淘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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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2.1 术语
- 2.2 缩略语
- 3 物料贮存及准备
- 3.1 原材料
- 3.2 辅助材料
- 3.3 燃料
- 4 焙烧钼精矿冶炼工艺
- 4.1 一般规定
- 4.2 多膛炉焙烧工艺
- 4.3 回转窑焙烧工艺
- 4.4 焙烧烟气处理
- 4.5 焙烧钼精矿块的生产
- 5 钼铁冶炼工艺
- 5.1 一般规定
- 5.2 配料
- 5.3 熔炼
- 5.4 钼铁锭清理、破碎和筛分
- 6 钼酸铵湿法提取工艺
- 6.1 一般规定
- 6.2 四钼酸铵湿法工艺
- 6.3 七钼酸铵湿法工艺
- 6.4 二钼酸铵湿法工艺
- 7 纯三氧化钼制备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2 纯三氧化钼制备
- 8 钼粉制备工艺
- 8.1 一般规定
- 8.2 钼粉制备
- 9 总平面和车间配置
- 10 冶金计算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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