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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提高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安全防范为目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
1.0.3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建设,应与建筑及其强、弱电系统的设计统一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可一次建成,也可分步实施。
1.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5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 随着通讯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发展,入侵报警系统作为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的有力手段已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利用高科技所建立的一套反应迅速、准确高效的报警系统,并与公安接处警部门联网已逐步成为“保护人民、制止犯罪”的有效手段。报警系统的建设不仅是公安部门维护社会安定的需要,也是广大公民的需求。对于安装此类系统的公民来讲,他们得到的是安全和放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相当可观。
为了适应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的需要,规范设计行为,保障我国安全防范工程领域工程设计的质量,有必要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是《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配套标准,是对GB 50348中关于入侵报警系统工程通用性设计的补充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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