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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传输方式


7.1.1 传输方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相关规定。

7.1.2 传输方式的确定应取决于前端设备分布、传输距离、环境条件、系统性能要求及信息容量等,宜采用有线传输为主、无线传输为辅的传输方式。

7.1.3 防区较少,且报警控制设备与各探测器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00m的场所,宜选用分线制模式。

7.1.4 防区数量较多,且报警控制设备与所有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总长度不大于1500m的场所,宜选用总线制模式。

7.1.5 布线困难的场所,宜选用无线制模式。

7.1.6 防区数量很多,且现场与监控中心距离大于1500m,或现场要求具有设防、撤防等分控功能的场所,宜选用公共网络模式。

7.1.7 当出现无法独立构成系统时,传输方式可采用分线制模式、总线制模式、无线制模式、公共网络模式等方式的组合。

条文说明

   有线报警传输方式的系统已由传统的专线,发展到通过公共电话网、局域网、广域网等现行及将来扩展其他有线方式。对于采用公共电话网的入侵报警系统,其设备除应符合安防的有关标准外,还应符合通信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对于采用公共局域网和广域网等的入侵报警系统,不要对网内的其他信息的传输产生干扰或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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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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