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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防电伤害


4.3.1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电击防护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和《电气设备应用场所的安全要求》GB/T 24612的规定。

4.3.2  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与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成排配电装置的两端必须与接地线相连。

4.3.3  20kV及以下变电所配变电装置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有关规定。

4.3.4  易燃易爆场所、露天或多尘、潮湿场所的电机和电器,应分别选用防爆型、密闭型、防尘和防水型等相应防护等级的设备。

4.3.5  误操作可能带来人身触电或伤害事故的设备或回路,应设置电气联锁装置或机械联锁装置。

4.3.6  用电设备应设置电气保护装置,其电流、电压、短路容量均应满足工作条件的要求;电气设备及线路设计均应达到相应的绝缘水平。

4.3.7  手持式或移动式用电设备、室外工作场所的用电设备、环境特别恶劣或潮湿场所用电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TT系统中,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保护电器应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或过电流保护电器。

4.3.8  装设手持电器插座的供电回路上,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3.9  设备检修用手持电灯的工作电压,在一般场所不应超过36V;在潮湿场所和在能导电的设备或容器内不应超过12V;在水中使用不应超过6V。

4.3.10  用电设备的周围应留有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平台、走道和梯子的上方有可触及电缆线时,应设置遮拦或外护物等防触电安全设施。

4.3.11  起重机、胶带输送机运输线的供电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的有关规定。

4.3.12  电动过跨平车,宜采用充电蓄电池供电。

4.3.13  电泳涂漆的整流系统,应单独设置在维护设施内;电泳设备应采取接地措施,且安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电泳槽应做绝缘处理,保证干燥状态下耐压20kV。

4.3.14  热处理车间的感应设备、激光束、电子束和等离子束等设备应隔成独立的区域,并应能满足危险工作区域的特殊要求。

4.3.15  高频装置的房间地面,应铺设绝缘橡胶;高压电源应有可靠接地;周围应设置围栏,围栏入口与主回路电源应有联锁装置。

4.3.16  高电压试验区域装设有起重设备时,试验电源与起重设备应设有电气联锁装置。

4.3.17  有高压、高温、高速、高电压、大电流或深冷等试验台和装置的试验站,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配备信号、报警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高电压、大电流试验站和试验大厅应设置可靠的接地系统。

4.3.18  离子渗氮设备阴极直流高压外露部分,应设可靠的防护措施,炉体应设可靠的接地系统。

条文说明

4.3.1  用电设备和装置首先应该是本质安全的设备,按使用要求不同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  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45适用于人和动物对电击的防护,给出了电气装置、系统和设备所通用的电击防护基本规则、防护要素和防护措施等,是防电伤害要着重关注和考虑的内容。

4.3.2  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接地系统不可靠或没有采取适当的接地系统带来的电伤害时有发生,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是防电伤害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对接地系统和接地装置有详细规定,在设计、使用及维修时应依据其具体规定进行。

4.3.3  配变电所是电力供给的所在,电气装置集中布置,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对配变电所室内外高压配电装置及配电室、低压配电屏及配电室内的最小电气安全距离均有详细规定,对露天及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通道及围栏、相邻变压器之间的净距都进行了规定。从安全角度出发,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4.3.5  因误操作可能带来触电事故,为避免这种事故发生,应对在检修和使用时可能误操作的设备和回路设联锁装置。

4.3.9  安全电压是不致造成人身触电事故的电压,一般低于36V。安全电压应根据作业场所、操作员条件、使用方式、供电方式、线路状况等因素选用。“安全电压”的说法相当于“安全特低压”。《安全电压》GB 3805-83最新替代版就是《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手持电灯的工作电压应根据《特低电压(ELV)限值》GB/T 3805-2008中的要求进行确定。

4.3.11  起重机、胶带输送机运输线特别是起重机在机械行业广泛应用,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中对起重机的供电方式作了详细的设计规定,对其可能产生的触电伤害而需采取的措施和设计方案作了阐述,实际生产及使用过程中依据该规范进行核对检查。

4.3.12  电动过跨平车宜采用充电蓄电池供电。传统的拖缆、卷缆、滑线以及36V低压滑线供电方式不宜采用,特别是长距离的拖缆、裸露滑线供电方式不得采用。主要考虑拖缆、卷缆或滑线供电的电动平车对轨道有绝缘要求,轨道绝缘破坏可导致触电安全事故,特别是长距离的运输危险性更大,因此尽可能选择蓄电池供电方式。

4.3.13  电泳涂漆整流系统直流输出电压较高,因此在安装及使用过程中是严禁带电操作,需设安全维护设施防止触电及电击事故。根据电泳涂漆的工艺特点,电泳槽的绝缘及生产线上的各种设备接地必须设置到位,避免触电及电击伤害。关于这一点,《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6514-2008中有具体要求。

4.3.14  激光束、电子束、等离子束都是高能量密度束流,作为热源与材料作用,从而实现材料去除、连接、生长和改性。高压电源是高能束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防止高压电源的电击和触电伤害,以及高能束流对人体皮肤、眼睛等的伤害,产生这些高能束流的设备应隔成独立的区域。

4.3.15  高频是通过高频发生器产生的。高频发生次器回路中的电压比较高,一般为5kV~15kV,如果操作不当,一旦发生触电,必将导致严重人身事故。因此,为确保人员与设备的安全,除电源设备中已设置的保护装置外,通常还特别注意采取以下一些措施:高频发生器机壳与输出变压器必须良好接地,接地线应尽可能地短而直;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而且设备周围特别是工人操作位置还应铺设耐压35kV的绝缘橡胶板,操作工人工作时穿绝缘鞋。高压电源指高电压发生器,一般输出电电压在5kV以上。高压电源应用广泛,如无损探伤高压电源,激光高压电源,X光机高压电源,高频装置的电源系统,用于绝缘及漏电检测中的高压电源等。高压电源采用大量的电力电子元器件,输出电电压高,因此安全接地尤为重要,非专业操作人员不能操作,采用围栏与周围分隔,并与主电源系统设置联锁,以避免电击伤害和触电伤害。

4.3.16、4.3.17  在变压器、高压开关、高压电瓷等行业,经常会涉及高压试验大厅及试验站的设计。而高压试验过程中存在试品被击穿或其他突发试验失败事件,造成试验区域局部电位抬高将危及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因此试验区域应有高可靠性的独立接地系统,部分情况下还需在试验区域地面下敷设钢板拉网和黄铜带,以起到减小接地回路阻抗和均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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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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