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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防坠落伤害


4.4.1  室内外的坑、池、井和沟,应设置盖板或防护栏杆及踢脚板。

4.4.2  距下方地面2m及以上的工作平台,应设防护栏杆及踢脚板。防护栏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的有关规定。

4.4.3  移动式操作平台和重型机床操作平台的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其高度不应低于1.05m。

4.4.4  浸淬水槽和油槽、涂装浸漆槽、电镀槽、酸洗槽和清洗槽等槽口,应高出地面或操作台面1.1m。

4.4.5  多层厂房中的垂直提升井应避开公共通道和各种管线;提升井型式应为封闭式;当采用敞开式提升井时,其各层洞口及底层相应区域应设防护栏杆或防护网。

4.4.6  工作平台、通道和爬梯踏板等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条文说明

4.4.4  各类槽体高出地面或操作台面可以预防人身坠落,高出地面或台面1.1m可便于操作。

4.4.5  根据工艺要求必须在多层厂房中设置的贯穿各层的垂直吊运井,其位置既要保证便于物品吊运,又要保证安全,以防止被吊物品吊运坠落造成人员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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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 GB5115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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