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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防暑与防寒


5.3.1  铸造、锻造、热处理、电碳和电瓷焙烧、碳化硅、刚玉冶炼等高温车间以及锅炉房的防暑降温,应从工艺、总图布置、建筑和通风等方面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5.3.2  散热源的防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缩短炽热产品、半成品在工作区内的停留时间与运输距离;

    2  散热源上方宜配置天窗、高侧窗等自然通风设施;

    3  散热源周围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

    4  对作业点应采取降温措施。

5.3.3  高温车间宜采用避风天窗,端部应予封闭。天窗与侧窗应便于开关和清扫。

5.3.4  夏季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其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应高于1.2m;窗的开启面积应满足自然通风要求。冬季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当其下缘距室内地面的高度小于4m时,应采取防止冷风吹向工作地点的措施。

5.3.5  高温车间的屋架下弦高度;有桥式起重机时,不应低于8m;无桥式起重机时,不应低于6m。

5.3.6  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应根据工艺、供水和室内微小气候等条件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地面和靠近的壁板,其表面平均温度不应大于40℃;受辐射影响的工作室,应采取隔热措施。

5.3.7  作业场所的温度超过国家现行标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的有关规定时,应采取局部降温措施。

5.3.8  经常受辐射热影响的工作场所,应采用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隔热措施。

5.3.9  高温车间的仪表室和控制室,应设置空调。

5.3.10  下列工作场所,宜设置局部送风:

    1  铸造车间浇注平台、铸板机作业点、铸锭坑和落砂机旁;

    2  操作人员长期逗留或承受强辐射的热处理炉门口;

    3  大型锻造车间锻造作业点;

    4  锅炉房和煤气站作业点;

    5  电瓷、电碳和碳化硅焙烧窑进口和出口处;

    6  中央实验室的热工间;

    7  烘干设备出入口;

    8  二氧化钨还原炉前作业点。

5.3.11  大型热处理井式炉坑内的通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炉坑和油炉坑宜采用局部送风,新鲜空气应送至常有人的作业点;

    2  油炉坑坑深超过20m时,应增设局部排风;

    3  煤气炉坑和各类炉混用坑,应采用系统式局部送风、局部排风系统;

    4  当坑内仅有井式淬火油槽、水槽时,宜采用系统式局部送风系统。

5.3.12  在锻造车间、铸造车间的熔化及浇注工部和热处理车间等特殊高温的工作场所,其操作间和起重机的司机室应采取空调降温措施。

5.3.13  在特殊高温作业场所的附近,应设置休息室,休息室夏季的温度宜为26℃~30℃。

5.3.14  热处理高频间除局部排风外,应有全面换气设施。

5.3.15  生化法处理污水的鼓风机房、表面处理车间的直流发动机机房、大型电机试验间、发动机试验车间、煤气站鼓风机房、车间中部的变压器室和仪表控制室等,应设置进、排风系统;新风应直接送至作业点和发热体旁。

5.3.16  严寒和寒冷地区冬季露天作业时,应在作业场所附近设取暖室。

5.3.17  有冻结危险的制冷、采暖水管及盛水器具,应采取防冻结措施。

5.3.18  采暖车间除门窗外,应采取防止围护结构内表面结露的措施。

5.3.19  冬季室外计算温度不大于—20℃的地区,厂房进出口应设置门斗、外室或热空气幕。

条文说明

5.3.1  高温作业就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WB-GT指数(即湿球黑球温度)等于或大于25℃的作业。它分为四级:轻度危害作业(Ⅰ级)、中度危害作业(Ⅱ级)、重度危害作业(Ⅲ级)、极重危害作业(Ⅳ级)。

    铸造车间在出铁水时,出铁口操作场所热辐射强度可达3.5kW/m2~5.6kW/m2,浇铸工作场所为3.5kW/m2以上。锻造车间小型开场式加热炉,热辐射强度为4.2kW/m2以上。密闭加热炉当出入锻件时,炉子附近气温可达35℃~45℃,单向热辐射强度为7kW/m2~10.5kW/m2。在上述高温车间中,夏季气温可高达40℃~50℃。热处理车间有各种加热炉和盐浴槽,车间温度一般在30℃以上,相对湿度为70%~80%。夏季露天作业的高气温和热辐射主要来自太阳和地表的二次辐射。中午太阳辐射强度可达780W/m2~900W/m2,上午10时气温可达30℃,下午2时气温就高于人体皮肤温度。

    在高温环境中劳动,当身体过于疲劳,骤然发生高热、出汗、神智昏迷、嗜睡,甚至烦躁抽搐,称为中暑。中暑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衰竭、热痉挛四种类型。热射病严重时可致死,日射病可丧失意识,热衰竭严重时可晕厥,热痉挛发作时影响工作。

    在高温环境中长期工作,可引起慢性热性疾病,如心肌肥大,消化不良,肾功能不全及动作的准确性、协调性降低和反应速度减慢,注意力不集中等。眼睛晶状体吸收短波红外线辐射时,会产生热性白内障。

    《高温作业分级》GB/T 4200-2008中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见表4。

表4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min)

    注:轻劳动为Ⅰ级,中等劳动为Ⅱ级,重劳动为Ⅲ级和Ⅳ级。

5.3.3  高温车间采用避风天窗可以防止室外风倒灌,影响自然通风的效果。天窗与侧窗往往由于自然通风时粉尘沉积在活动机构处,久而久之影响开启,故应经常清扫,防止粉尘的长时间积聚。

5.3.4  进风口的位置要求,参数的设置考虑自然通风效果和职业卫生的要求。

5.3.8  常用的隔热措施包括:水幕、隔热水箱或隔热屏等。

    热辐射由红外线和部分可见光产生。太阳、生产中使用的各种熔炉及开放性火焰、融融的金属会发散出大量的辐射能。红外线不能直接加热空气,但可以使物体受热造成二次辐射。生产环境中的辐射源分为四种:①物体表温500℃以下的辐射源,其辐射光谱由长波红外线组成;②物体表面温度500℃~1200℃的辐射源,其辐射光谱由长波红外线及可见光线组成;③物体表温1200℃~1800℃的辐射源,其辐射光谱由短波红外线组成;④物体表温2000℃~4000℃的辐射源,其辐射光谱组成有红外线、可见光线、紫外线。红外线波长由几百微米到760nm。长波红外线只被皮肤表层所吸收,能引起较重的灼烧,短波红外线能穿入机体被内部组织所吸收,产生较强的生物效应。热辐射对人体的加热作用强于对流,且作用更迅速。人对热辐射的耐受能力可见表5。

表5  人对热辐射的耐受能力

    注:单向热电偶辐射热计用于测定工作场所的定向辐射热。黑球温度计用以测定工作场所的平均辐射强度。

    壁板温度40℃时,手可长期放在壁板上而不会有炙烫感。壁板温度50℃时,只能短时触摸壁板。

5.3.18  防结冻的措施主要包括利用房间蓄热、采用改变热媒参数的质调节、间歇运行和设置值班采暖等。

5.3.19  在冬季室外温度不大于—20℃的地区,当车间大门长时间或频繁开放,室外冷空气可能侵入车间作业地点,破坏车间内的热环境,影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甚至会造成水管等设施的冻结,设置门斗、外室或热空气幕,可有效防止室外冷空气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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