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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蒸汽吹扫


主控项目

9.3.1  蒸汽吹扫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通往汽轮机或设计文件有规定的蒸汽管道,蒸汽吹扫后应检查靶板,吹扫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最终验收的靶板应做好标识,并应妥善保管。当设计文件无规定时,蒸汽吹扫质量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靶板,检查系统吹洗记录。

9.3.2  除本规范第9.3.1条规定以外的蒸汽管道吹扫时,可用刨光涂刷白色涂料的木制靶板置于排汽口进行检验。吹扫15min后靶板上应无铁锈、污物等杂质。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靶板,检查系统吹洗记录。

9.3.3  蒸汽吹扫合格的管道在投入运行前,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系统封闭。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系统封闭记录。

条文说明

9.3.1  表9.3.1蒸汽吹扫质量验收标准的数据引自《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

9.3.3  为了使蒸汽吹扫合格后的管道系统不致再次遭受污染,要求将这种合格状况一直保持到管道系统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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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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