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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评价


6.2.1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评价应包括工程地质核查、水文地质核查2个分项。

6.2.2 工程地质核查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掌握沿线各类地质情况,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工程地质或主要岩土工程问题,编制地质风险清单和应对方案,并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2 针对软土、泥炭土、湿陷性黄土、岩溶、断层等不良地质的分布,应有核查报告,并应分析对工程的危害程度和影响,同时应制定防治措施。

    3 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施工图差异较大,或遇到新的工程地质问题时,应及时补勘,并应有补勘记录。

    4 特殊岩土地段的施工,必要时应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区段和部位进行地质复核或超前勘探工作,并应有相应记录。

6.2.3 水文地质核查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掌握沿线各类水文地质情况,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编制水文地质风险清单和应对方案,并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

    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水文地质突发状况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应有处理记录。

条文说明

6.2.1 地铁工程施工属于长距离的地下施工工程,不同地点的工程地质或主要岩土工程可能会有较大变化,直接影响到施工方案的实施。尤其是地下缺氧空气及地下有害气体、煤层、古河道、古井、废井、古墓、古建筑遗址、坑沟的出现,会对地铁工程施工带来危害,严重的会发生安全事故。因此,需要在施工时针对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核查,以有效预防地质问题带来的危险。

6.2.2 本条说明如下:

    1 根据不同工程、施工方法、地质资料及工程防护措施和评价,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将可能遇到的工程地质问题或岩土工程问题,以及对应的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工程处理措施列表告示,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防护和监控。

    2 施工过程中可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在可疑地段或场地,应进一步核查地下软土、泥炭土、湿陷性黄土、岩溶、断层等不良地质,分析对工程的影响程度和危害程度,结合工程要求提出防治措施和处理意见。对影响、危害特别严重的,应提出修改设计并补充、修改、完善施工方案。

    3 当施工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工程勘察地质资料、施工图差异较大,或遇到新的工程地质问题时,应及时补充勘察。根据发现地质问题的偏差情况,应采取相应的勘探手段和方法进行适当的勘察验证和补充。在补勘过程中,应按工程勘察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并做好勘探、试验等各项记录。

    4 由于特殊岩土性质的复杂性,其分布、规模、埋藏条件在空间上存在一定差异。应根据勘探、测试资料的分析,对施工中因特殊岩土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除做好各种防护预案外,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地质复核,可在施工中现场复核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进行全程地质素描,也可在施工现场提前进行补充勘探测试或在洞内进行超前勘探,记录地质探测资料,并分析工程施工可能会产生的工程安全问题,以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6.2.3 本条说明如下:

    1 根据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结合地铁施工所经地段与不同地下水类型、含水层的规模及性质和涌水量的关系,预测分析地铁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主要水文地质问题。应将可能遇到的水文地质风险和与风险相应的处理或防御措施编制列表告示,以便施工过程中及时跟踪处理。有关地下水治理的工程措施如井点降水、管井降水、隔渗、堵排等方法,应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评价。

    2 在地下水发育地段或部位,根据工程需要,施工过程中应对水文地质动态的变化、渗漏、突水、护系统、工作面的稳定性布置监测工作,按相关要求定时或随时或不定期进行观察,并记录观察情况,对其数据进行分析、判断和评价。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工程处理措施,并记录特殊事件的情况、水文地质资料和工程措施,便于核查和后续工作的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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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标准 GB5071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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