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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一般规定


6.1.1  工程竣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项目按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内容全部完工,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应视为竣工。

      2  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单位出具工程竣工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及竣工核算报告等。

6.1.2  工程验收应按先设备、材料,后系统的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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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外线同声传译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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