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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top gas pressure recovery turbine
GB 50584-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58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84-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4.3.1、4.3.9(7)、6.2.1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5月31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7]126号)的要求,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几十年煤气余压发电的设计、建设、管理经验,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总平面布置、工艺设施、煤气余压发电设备、电力设施、过程检测及控制、辅助设施、安全与环保、安装验收及调试开车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冶金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有需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给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大学园路33号,邮政编码:43022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科能公司
江苏神通阀门有限公司
武钢(集团)公司能源动力公司燃气厂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燃气厂
主要起草人:项明武 夏朝晖 田国庆 徐伟民 蔡令放 张颖辉 熊树林 马进生 陶王送 孔景军 柳黎光 梁淑雯 李沛 刘栋梁 王建新 杜风祥 张晓钰
主要审查人:张云生 金网照 周华翔 孙德英 王玉君 廖建祥 叶理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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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平面布置
- 3.1 一般规定
- 3.2 防火间距
- 3.3 道路及绿化
- 3.4 围墙
- 4 工艺设施
- 4.1 一般规定
- 4.2 工艺布置
- 4.3 煤气系统
- 4.4 氮气密封系统
- 4.5 润滑油系统
- 4.6 液压系统
- 4.7 给排水系统
- 5 煤气余压发电设备
- 5.1 一般规定
- 5.2 透平膨胀机
- 5.3 发电机及励磁机
- 5.4 大型阀门
- 6 电力设施
- 6.1 电力系统
- 6.2 电气设备
- 6.3 防雷及接地
- 7 过程检测及控制
- 7.1 过程控制及检测项目
- 7.2 控制系统配置
- 7.3 控制系统功能
- 8 辅助设施
- 8.1 建筑结构
- 8.2 给排水
- 8.3 采暖通风
- 8.4 火灾报警和通信
- 9 安全与环保
- 9.1 安全
- 9.2 环境保护
- 10 安装验收及调试开车
- 10.1 一般规定
- 10.2 安装及验收
- 10.3 调试开车
- 10.4 维护使用
- 附录A TRT系统过程检测、报警及连锁项目一览表
- 附录B 工作地点噪声声级卫生限值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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