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3 自动化系统


10.3.1 型钢车间应设置基础自动化系统(L1)。

10.3.2 型钢车间宜设置过程自动化系统(L2)及制造执行系统(MES)。

10.3.3 基础自动化系统(L1)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气控制和仪表控制宜采用一体化系统。

    2 L1宜采用分区设置、集中监控的原则。

    3 重要生产设备宜设置快速数据采集系统(PDA)。

    4 车间应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5 紧急停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紧急停车系统作用区域应按工艺要求划分。

    2)保障人身安全的紧急停车系统应采用紧急停车按钮触发的硬件停车电路构成,安装在操作人员方便的位置。

    3)避免设备事故及生产故障的紧急停车系统可由可编程序控制器或继电器构成的硬件电路系统组成。

    4)紧急停车状态应人工确认后手动解除,紧急停车解除后不应导致相关设备的自动重新启动。

10.3.4 过程自动化系统(L2)宜具有工艺区过程控制、生产管理、报表、换班及人员管理、轧辊间管理、与外部系统的数据通信功能。

10.3.5 制造执行系统(MES)的设计应能满足型钢工艺生产和厂内企业管理的需要,且应实现与企业资源规划系统、过程控制系统间的功能整合及数据传输。

10.3.6 自动化系统的服务器、通信设备、处理设备及存储设备宜设置在专用的房间内。

10.3.7 车间内敷设的通信电缆宜采用光缆。

条文说明

10.3.4 工艺区过程控制主要包括轧机设定计算、轧制表编辑及修改功能;生产管理模块主要包括生产序列计划、产品跟踪、生产大纲可视化、延时跟踪功能;报表主要包括生产报表、工具报表、停机报表功能;换班及人员管理主要包括班次编制及每班的人员安排功能;与外部系统的数据通信主要包括与基础自动化系统、MES系统的通信。

10.3.5 制造执行系统应用软件的参考功能如下:

    1 生产计划管理。系统负责编制各工艺单元作业计划,对编制完成的作业计划进行维护、锁定、释放、动态调整。

    2 质量管理。确定质量控制参数,进行质量跟踪、质量判定、打印质保书。

    3 生产实绩管理。实时收集各工艺单元的生产实绩,对物料进行实时跟踪,生产实绩包括生产过程数据、物料移动数据、质检数据。

    4 库存管理。对原料库、成品库、备件库中的物品入库、出库、倒库等过程建立各类台账,予以管理。

    5 设备管理。对轧辊等关键设备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入库、出库、使用、维修、报废等过程。

    6 能源管理。自动收集、存储、处理、统计和显示能源介质消耗数据。

    7 报表管理。按数据统计条件,自动生成统计图/表,系统支持定制的统计结果输出格式。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 GB50410-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