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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统一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镍及镍合金、钛及钛合金、锆及锆合金金属材料焊接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配套使用。

1.0.4  焊接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焊接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0.3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的施工是按施工规范执行的,本验收规范的制定是为了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两者的技术规定是一致的。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的条文说明同样也是对本规范相应条款的解释。

1.0.5  当工程有具体要求而本规范又无规定时,应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或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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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8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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