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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主要设备设计要求


10.4.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设备宜采用基于IP网络的分布式架构。在不具备网络通信条件的场所,可采用一体机架构。

10.4.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中的信号采集和信号处理等硬件设备,应采用非PC架构的专用硬件设备或嵌入式操作系统,应具备抗网络病毒攻击能力。

10.4.3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设备宜安装在能保障连续和可靠供电的控制室内。

10.4.4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具有液晶屏面板显示方式。
 

条文说明

 

10.4.3  因为点播等功能有时是在会议室其他系统关闭电源后进行,所以信号处理设备宜安装在能够保障连续和可靠供电的(网络)机房内。

10.4.4  目前控制面板通常是液晶屏,可以直观显示设备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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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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