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2 功能设计要求


11.2.1  集中控制系统宜具有开放式的可编程控制平台和控制逻辑,以及人性化的中文控制界面。

11.2.2  集中控制系统宜具有音量控制功能。

11.2.3  集中控制系统宜能与会议讨论系统进行连接通信。

11.2.4  集中控制系统宜具有场景存储及场景调用功能。

11.2.5  集中控制系统宜能配合各种有线、无线触摸屏对会议系统进行遥控。

11.2.6  集中控制系统可具有混音控制功能。

11.2.7  集中控制系统可控制音视频切换和分配。

11.2.8  集中控制系统可控制RS-232、RS-422、RS-485协议设备。

11.2.9  集中控制系统可对需要通过红外线遥控方式进行控制和操作的设备进行集中控制。

11.2.10  集中控制系统可集中控制电动投影幕、电动窗帘、投影机升降台等会场电动设备。

11.2.11  集中控制系统可实现与安全防范信号、环境传感信号的联动。

11.2.12  集中控制系统可扩展连接电源控制器、灯光控制器、无线收发器、挂墙控制开关等外围控制设备。
 

条文说明

 

11.2.9  通过红外线遥控方式进行控制和操作的设备有DVD播放机、电视机等。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