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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7.1.1  压型金属板宜在工厂加工,当受运输条件所限时可在现场加工。

7.1.2  加工压型金属板的原材料应符合相应原材料的产品标准要求,并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

7.1.3  压型金属板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压型钢板》GB/T 12755和《铝及铝合金压型板》GB/T 6891的有关规定。

7.1.4  压型金属板表面宜贴保护膜。 

条文说明

7.1.1  工厂加工易于控制质量,故本条规定压型金属板宜在工厂加工。特殊情况下,如长尺、异形压型金属板等受运输条件限制时,可在现场加工。

7.1.2  为保证压型金属板的质量,首先应保证原材料的质量合格。如果对原材料质量有疑义,应按有关规定对压型金属板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其结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1.4  为防止压型金属板在加工、运输、安装过程中表面镀层、涂层受破坏,正面宜贴保护膜,有特殊要求时,双面贴膜。安装完成后按照贴膜产品要求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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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型金属板工程应用技术规范 GB5089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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