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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自然采光、通风、室内空气质量


5.1.1 加装电梯后,楼梯间与候梯厅组合空间的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不宜低于1/12。
5.1.2 改造后的卧室、厨房应有自然通风、采光。
5.1.3 无外窗的卫生间改造后,应设置通风设施。
5.1.4 既有住宅建筑改造后,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规定。

条文说明
5.1.1 当贴邻楼梯间加装电梯时,常引起楼梯间外窗重新布置,重新布置后的楼梯间与候梯厅窗地面积比应符合本条规定。
5.1.2 本条中的自然通风、采光标准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确定。
5.1.4 室内空气质量涉及住户的安全和健康,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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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住宅建筑功能改造技术规范 JGJ/T39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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