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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模数协调
4.2.1 轻板结构用于住宅时,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规定,专用体系住宅建筑或非住宅建筑可以自行选择合适的模数协调方法。
4.2.2 结构网格应以模数网格线定位,模数网格线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采用优先参数为6M的模数系列。
4.2.3 装修网格应由内部部件的重复量和大小决定,模数网格线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采用优先参数为3M的模数系列。
4.2.4 轻板模数设计时,宜按模数协调确定墙板中基本板、洞口板、转角板和调整板等类型板的规格、截面尺寸和公差。
4.2.5 当体系中部分构件难以符合模数化要求时,可在保证主要构件模数化和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插入非模数化部件调整布置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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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和主要符号
- 2.1 术语
- 2.2 主要符号
- 3 材料
- 3.1 轻板用钢材
- 3.2 轻板用混凝土
- 3.3 轻板
- 3.4 连接材料
- 3.5 其他材料
- 4 建筑设计
- 4.1 一般规定
- 4.2 模数协调
- 4.3 平面设计
- 4.4 建筑构造设计
- 5 结构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作用及结构分析
- 5.3 墙体设计
- 5.4 楼板、屋面板设计
- 6 构造规定
- 6.1 一般规定
- 6.2 连接构造
- 7 施工
- 7.1 安装准备
- 7.2 安装与连接
- 8 验收
- 8.1 一般规定
- 8.2 轻板及材料
- 8.3 安装及成品
- 附录A 轻板抗力设计值试验确定方法
- 附录B 轻板挠度与裂缝试验检验方法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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