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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模数协调


4.2.1 轻板结构用于住宅时,模数协调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002的规定,专用体系住宅建筑或非住宅建筑可以自行选择合适的模数协调方法。

4.2.2 结构网格应以模数网格线定位,模数网格线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采用优先参数为6M的模数系列。

4.2.3 装修网格应由内部部件的重复量和大小决定,模数网格线应为基本设计模数的倍数,宜采用优先参数为3M的模数系列。

4.2.4 轻板模数设计时,宜按模数协调确定墙板中基本板、洞口板、转角板和调整板等类型板的规格、截面尺寸和公差。

4.2.5 当体系中部分构件难以符合模数化要求时,可在保证主要构件模数化和标准化的条件下,通过插入非模数化部件调整布置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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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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