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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板、屋面板设计


5.4.1 轻质楼板、屋面板与墙板的连接宜采用铰接连接,轻质楼板、屋面板受弯计算时可按两端铰接考虑。

5.4.2 轻质楼板、屋面板的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M——轻质楼板、屋面板的弯矩设计值(N·mm);

          Md——轻质楼板、屋面板的受弯承载力设计值(N· mm),可按本标准附录A试验确定。

5.4.3 轻板楼板、屋面板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Q——轻板楼板、屋面板的剪力设计值(N);

          Qd——轻板楼板、屋面板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可按本标准附录A试验确定。

5.4.4 轻质楼板、屋面板受弯构件的挠度不宜大于构件计算跨度的1/300,悬臂构件计算跨度应按实际悬臂长度的2倍计算取用。

5.4.5 按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轻质楼板、屋面板的最大裂缝宽度应小于0.2mm。当轻板内配置型钢、钢筋桁架时,可仅考虑型钢、钢筋桁架的受弯刚度计算挠度;当计算挠度符合本标准第5.4.4条规定时,裂缝宽度限值可适当放宽,但应小于0.3mm。

5.4.6 轻质楼板、屋面板使用荷载下挠度和裂缝限值可按本标准附录B试验进行检验,也可按本标准附录B试验得到满足挠度和裂缝限值的使用荷载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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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板结构技术标准 JGJ/T 48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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