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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人员配备
11.1 人员数量
乡镇专职消防员和乡镇志愿消防员的数量不应低于表8的规定。
11.2 人员构成
11.2.1 乡镇消防队应设正、副队长各1名。
11.2.2 乡镇消防队每班次的执勤人员配备,可按执勤消防车每台平均定员4名确定,其中包括1名班(组)长和1名驾驶员,其他人员配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1.2.3 乡镇消防队应明确1名通信员、1名安全员;乡镇志愿消防队的通信员可兼任安全员。
11.3 岗位职责
11.3.1 乡镇消防队的队长、副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a)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b)组织制定和落实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c)组织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d)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e)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f)副队长协助队长工作,队长离开工作岗位时履行队长职责。
11.3.2 乡镇消防队的班(组)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a)组织指挥本班(组)开展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b)掌握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c)熟悉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落实维护、保养;
d)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e)管理本班(组)人员,确定任务分工。
11.3.3 乡镇消防队的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b)熟悉消防车辆的构造及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技术性能,掌握操作使用方法,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c)负责消防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装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油、水、电、气和灭火剂。
11.3.4 乡镇消防队的通信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接收灾害事故报警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立即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b)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及时发现故障并报修;
c)掌握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方法;
d)及时整理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档案;
e)及时向值班队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11.3.5 乡镇消防队的战斗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根据职责分工,完成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b)熟悉所在乡镇、农村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
c)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d)参加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1.3.6 乡镇消防队的安全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掌握有关安全常识和防护技能;
b)熟悉各类防护装备操作和检查方法,检查安全防护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
c)掌握现场警戒、安全撤离方法和要求,遇有突发险情及时发出撤离信号、清点核查人数等。
11.4 从业条件和待遇
11.4.1 乡镇消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11.4.2 乡镇消防员上岗前应经健康体检,身体条件应符合GBZ221的规定。
11.4.3 乡镇专职消防员应取得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11.4.4 乡镇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应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津贴和补助、伤残抚恤待遇等:乡镇志愿消防员应享受必要的交通、食宿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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